引導語:
孩子慘遭橫禍,誰的責任?僅僅是怪孩子太貪玩?僅僅是怪家長太疏忽?真相到底是怎樣的?
事件概述:
10月18日15時,河南平頂山河濱公園內,一名9歲男孩在看熊時,右胳膊被熊咬掉。
10月18日下午出事后,有3人趕到平頂山152醫(yī)院留下5000元錢就走了,孩子轉至鄭州后,園區(qū)沒人來看望孩子
10月18日11點左右,被咬男孩在鄭州完成截肢手術。
10月20日下午4點30分許,園方一行人徑直走向樂樂所在的病房,留下2萬元錢就走了。
同類事件(排版與主事件會有所不同):
2014年10月10日,美3歲幼兒掉入動物園虎山被咬成重傷
美國阿肯色州小石城動物園發(fā)生嚴重事故。一名3歲幼兒因掉入美洲虎展區(qū)而被咬成重傷。事發(fā)前,這個男孩在自家親人幫助下,站在虎山外墻護欄上,結果不慎失足掉進約5米深的虎山,并被一頭美洲虎咬傷了脖子。動物園工作人員聞訊趕到現(xiàn)場后,一邊使用滅火器驅趕美洲虎,一邊探身進入虎山,用鉤子將孩子救出來送往醫(yī)院搶救。
12月7日,7歲女孩動物園喂猴 被猴一口咬斷手
16時許,7歲女孩王佳音(化名)右手食指被猴子咬斷,痛得直掉眼淚。王佳音說,她的右手食指是在安順動物園給猴子喂花生時,被鐵籠中的猴子咬斷的。
一問:男孩被熊咬傷該誰擔責?家長及動物園各執(zhí)一詞
家長看法:孩子被熊咬傷,是因園方安防管理不到位
事發(fā)后,小樂的小姨張女士向記者透露,她專門問過小樂,小樂稱是從鋼管防護欄的空隙處過去的,他剛一接近黑熊籠舍,就被從縫隙中伸出的熊嘴給咬住了。孩子受傷住院后,公園方面的負責人連面都沒露一下,只是墊付了5000元的住院費。動物園的管理方應該負責游人起碼的人身安全,不足10歲的孩子獨自去動物園看兇猛的黑熊,被咬時身邊竟沒有一個人。
以前平頂山市河濱公園動物園內就已經(jīng)發(fā)生過類似的黑熊傷人事件,但動物園并未重視起來,導致這次又發(fā)生黑熊咬人事件。正是因為動物園內的安全防護措施太簡陋,熊舍防護網(wǎng)破損才導致黑熊伸出嘴巴咬傷人。
園方說法:孩子翻越護欄將手伸進籠子里才會被咬傷
對此,河濱公園主管動物園的謝副主任認為,動物園的安全措施一向做得很好,防護欄和警示語到處都是。孩子是自己翻越護欄,將手伸進籠子里給黑熊喂食,才會被黑熊咬傷。
至于用了20分鐘左右才將黑熊制服取出被黑熊咬掉的手臂,謝副主任則表示,當時黑熊見血后正處于興奮狀態(tài),即便是跟黑熊熟悉的飼養(yǎng)員也不敢貿然進入,后來還是動物園管理人員從后面給黑熊喂食的地方將咬斷的手臂取出。他們*時間將孩子送往醫(yī)院,并交齊了醫(yī)藥費用。
二問:事件暴露出了什么問題?
事件暴露出了動物園的安防管理措施不到位,存在防護欄設施簡陋的安全隱患以及管理員未經(jīng)常巡視的不安全行為;家長未盡到監(jiān)管責任,存在忽視幼兒安全的不安全行為;幼兒未按動物園內規(guī)定游玩,存在貪玩的不安全行為。
德國一個名叫帕布斯﹒海恩的人,經(jīng)大量研究后發(fā)現(xiàn)了一個規(guī)律:“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都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它所揭示的“事故背后有征兆,征兆背后有苗頭”的道理。
三問:相關條例對動物園動物襲人責任是如何認定的?
根據(jù)《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一條規(guī)定,“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管理人能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據(jù)此規(guī)定,如果園方在醒目位置已經(jīng)張貼禁止喂食的通告,或能證明其已經(jīng)向游客告知不許喂食,且有相應的防護措施禁止游客喂食,那么園方是無需承擔侵權責任的。否則,園方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賠償責任。
怎樣規(guī)避動物襲人事件發(fā)生?
家長方面:
1. 幼兒不能翻越柵欄。不要臉貼、手扶隔離網(wǎng)。要和隔離網(wǎng)保持距離,以免被動物抓傷、咬傷;
2. 在能和動物近距離接觸的景點,不要逗動物玩,也不要拿好吃的東西喂動物;
3. 家長應對幼兒嚴加看管,禁止幼兒近距離喂食動物,在安全范圍內進行活動;
4. 家長應嚴禁幫助幼兒翻越外圍護欄;
5. 家長應對幼兒進行家庭教育以及安全教育;
動物園方面:
1. 對于烈性動物要加強科學的馴養(yǎng),達不到標準就不能展出。
2. 對于處于求愛期、孕產期、哺乳期的動物要給它們也放個假,不參與展出。
3. 對于籠舍的鎖頭、籠舍需要經(jīng)常檢查,及時排除隱患。
4. 動物的籠舍,應該是游客和動物都伸不進和伸不出手掌的。最為重要的則是,現(xiàn)場必須有安保人員執(zhí)勤,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制止。